三、正义的两个原则
我现在将以一种暂时的形式,陈述我相信将在原初状态中被选择的两个正义原则。我希望在这一节中仅做出最一般的评论,因此,对这些原则的首次概括只是尝试性的。随着我们的继续行进,我将提出好几种概括,一步一步地接近那个将在书较后地方提出的最后陈述。我相信这样做将使阐述以一种自然的方式前进。
两个原则的首次陈述如下:
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
在第二个原则中有两句含糊的短语,即“每一个人的利益”和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更确切地阐述它们的意义将引出在第13节中对这一原则的第二个概括。两个原则的最后陈述将在第46节中给出,而在第39节就要推出第一个原则。